七宗致死的罪之三:愤怒

       约拿书4:1“这事约拿大大不悦,且甚发怒。”

       约拿发怒,而且是向神发怒,因为他不愿意看到尼尼微人认罪悔改、被神饶恕。因为尼尼微是以色列人的大敌,所以,他更希望看到尼尼微人继续犯罪,最终受到神的严厉审判,约拿因此在愤怒中悖逆神。愤怒本身是每一个人最常经历的一种情感,它就像一个哨子,提醒人们注意内心深处的一个黑暗的动机。愤怒常常发生在我们面对一个无法接受但又无法改变的现实的时候。所以愤怒本身是一种症状,它并不是问题最根本的原因。愤怒的人选择自己做神,替天行道,有它的特点。

       首先,愤怒,一如骄傲,是人们最常犯的罪。罗马书3:23 “世人都犯了罪” ,我们也可以说, “世人都犯了发怒的罪”。创世记告诉我们,人类叛逆神以后,犯的第一个罪行就是发怒的罪,该隐因为神接纳了弟弟亚伯的祭物,没有接纳他的祭物,就向神发怒,并且一怒之下杀了弟弟亚伯。依此推论,我们生下来犯的第一个罪,会不会就是愤怒的罪呢,向父母,向小朋友发怒?其次,愤怒是七宗致死的罪中最危险的罪之一。愤怒和谋杀其实紧紧联系在一起,可以说是同一个罪的不同表现,就如同一个硬币的正反面,愤怒明显可见的恶果就是让愤怒的对象遭殃,愤怒不明显的但是同样可怕的恶果就是发怒的人自己心灵遭殃,双方都在愤怒中受到摧残,可能是一时失去理智而酿成大害,可能是蓄谋已久而丧失人性。

        最后,愤怒本身并不都是罪。比如,圣经从旧约到新约,到处都记载了神的愤怒。诗篇7:11“神是公义的审判者,又是天天向恶人发怒的神”。面对人的犯罪,神不但是感到愤怒,神也倾倒祂的愤怒而审判罪人。人发怒,人常常犯罪,但是神发怒,不会犯罪。神发怒是义怒,因为神发怒的动机是祂的圣洁受到侵犯,是因为神为要拯救人类不再继续犯罪而死在罪恶之中,神的出发点是爱。犯罪和不犯罪,关键要看愤怒的动机。愤怒常常是因为我们所珍爱的受到威胁,愤怒是因为要保护我们所珍爱的努力受到限制甚至失败。人从本质上来讲是追求爱的人:我被我所爱的定位,我爱所以我是我现在的我的样子。所以,愤怒可以说是我们因为爱而被伤害而伤害别人。愤怒导致犯罪,就是因为我们是有罪的,自我为中心的,有罪的人没有效法基督舍己,而要自己扮演神的角色,来审判,来定罪,强迫人用我们自己的条件,我们自己的所爱的原则,所以人发怒常常犯罪。雅各书1:20“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”。面对不公义的事情,面对罪人的伤害,让我们放下人的怒气,谦卑在神的面前,因为罗马书13:8-9“凡事都不可亏欠人,惟有彼此相爱,要常以为亏欠。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像那不可奸淫、不可杀人、不可偷盗、不可贪婪、或有别的诫命,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。”

       亲爱的弟兄姐妹,哪些事最易激起你的愤怒?是公义的?还是血气的?你可以摆平自己吗?在一个充满罪恶的世界里,罪恶带来困惑,伤害,苦难,带来人间各种冲突,人们因此常常活在愤怒之中。我们需要来到神面前,从自己认罪开始,并寻求在基督里与神、与人和好。圣经告诉我们,人的愤怒不能成就神的义。我们需要一起回到神面前,求神的怜悯和饶恕,让祂的平安重新在我们心中作主,并赐给我们智慧应对人生的不如意的事情,并努力作一个使人和睦的人。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,他们必承受地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