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宣言

(基督教加拿大华人宣道会联会)

 1. 敬奉独一真神,无限至善,永存三位一体:圣父,圣子,圣灵。

 (赛 44:6,45:5-6;太 5:48;申 32:4;太 3:16-17;太 28:19;约壹 5:7)

 

 2. 相信耶稣基督既为真神亦完人为圣灵感孕,藉童贞女马里亚而生。舍身十架,为赎罪祭牲,义者代不义,使信者藉宝血得生,称义得救。又按圣经所记死后三日复活。今尊为吾等大祭司荣上主右边。不日再来建立公义和平国度。

 (腓 2:6-11;来 2:14-18;西 2:9;太 1:18;路 1:35;林前 15:3-5; 约壹 2:2;徒 13:39;来 4:14-15,9:24-28;太 25:31-34;徒 1:11)

 

3. 圣灵乃受遣圣者,内住信徒心中,引领及教导信徒,赐予能力,使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责。

 (约 14:16-17,16:7-11;林前 2:10-12)

 

 4. 神启示圣旨使人得救,为基督信仰生活法典。

 (提后3:16-17;彼后1:20-21)

 

5. 神按己形造人,后世人用悖逆堕落,咎取身体灵魂死亡,后代人类生具罪性,远离生命之主,惟主耶稣基督代赎鸿恩,信者蒙恩得救,永享恩福。顽梗不信者被罚受苦。

 (创 1:27;罗 8:8;约壹 2:2;太 25:41-46;帖后 1:7-10)

 

6. 耶稣基督成就普世救恩;悔改相信者自圣灵重生,蒙受永生救恩,贵为上主儿女。

 (多 3:5-7;徒 2:38;约 1:12)

 

7. 信徒当按神的旨意被圣灵充满,全然成圣,与罪和世界分别,完全奉献,遵行神旨,领受圣洁生活,有效事奉的能力。在信徒生活中,这是一个得救后而有的转机性,继续不断的经验。

 (帖前 5:23;徒 1:8;罗 12:1-2;加 5:16-25)

 

8. 耶稣基督成就救恩,包括使人肉身得蒙医治,信徒当照圣经教训为病抹油祷告,乃教会于今所当享特权。

 (太 8:16-17;雅 5:13-16)

 

9. 教会乃由所有信靠耶稣基督,蒙宝血赦罪得赎,藉圣灵重生信众(信徒)所组成,教会元首基督曾差遣使徒将福音遍传天下向各国万民作见证。地方教会由信奉基督之信徒组成,旨在同心敬拜,互为肢体,领受主道,同心祷告,被此交接。广传福音,奉行圣礼,受洗归主,同领圣餐。

 (弗 3:6-12;太 28:19-29;弗 1:22-23;徒 2:41-47;来 10:25)

 

10. 将来死人复活,义者复活得生,不信者复活受审。

 (林前 15:20-23;帖后 1:7-10)

 

11. 主耶稣基督必复临,千禧年前随时显现此项重要真理带来圣徒活泼盼望,激励信徒生活分别为圣,事奉热切忠诚。

 (帖前 4:13-17;启 20;林前 1:7;多 2:11-14)

 

此信条以最新版本的加拿大宣道会堂会宪章

(C&MA Local Church Constitutions)英语版为依归。